农民工这一特定时期的特定体与具有城市户口的工人在劳动保障、医疗保障等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着极大差别。那么,工人在建筑工地摔伤怎么维权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人在建筑工地摔伤的维权方式:
实践中一般有两种方式进行维权,第一种是通过工伤认定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二种是向法院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一、受伤后走工伤认定程序
农民工在工地发生事故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综上农民工在受伤后,在包工头不能足额赔偿的情况下,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可以向建筑工程所在地或者分包给包工头的建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工伤。
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程序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后,如果选择工伤认定程序风险很大,可选择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以雇佣关系为由直接向侵权行为地即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由法院依据案件的事实与应适用的法律来进行判决。
如果选择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侵权责任法》适用过错原则,考虑原告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农民工对自身的损害存在过错,则法院会依据农民工的过错程度相应减轻包工头的赔偿责任。
因此,受伤农民工在选择上述两种方式进行维权时,一定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权衡利弊,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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